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学校正版软件管理,提高软件使用合法性与安全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各部门及师生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中涉及的软件使用、采购、维护等相关行为。
第二章 正版软件管理职责
第一条 信息技术中心作为正版软件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负责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评估软件需求,选择合适正版软件;管理正版软件资产,建立详细软件资产台账,记录软件名称、版本、授权方式、购买时间、使用部门及人员等信息;负责软件安装、升级、维护技术支持,保障软件正常运行;定期开展正版软件使用情况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使用软件问题 。
第二条 学校各系部及职能部门配合信息技术中心开展正版软件需求调研,提出本部门软件使用需求;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正版软件日常管理,督促本部门人员合法使用软件,及时反馈软件使用过程中问题。
第三条 教师与学生需严格遵守国家软件版权法律法规及学校正版软件管理制度,不得使用未经授权软件;在教学、科研和学习活动中,按规定使用正版软件,积极配合学校正版软件管理工作。
第三章 正版软件采购管理
第四条 正版软件采购计划由各部门根据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实际需求,每年定期向信息技术中心提交软件采购申请。信息技术中心汇总各部门需求,结合学校软件资产情况,制定年度正版软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需明确软件名称、用途、功能要求、预算等内容,报学校审批。
第五条 正版软件采购流程遵循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与学校采购管理制度。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选择供应商,确保采购软件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采购合同需明确软件授权方式、使用期限、售后服务、知识产权等条款,保障学校合法权益。
第四章 正版软件安装与使用管理
第六条 信息技术中心统一负责正版软件安装部署。根据软件授权数量和使用范围,按照学校规定的软件安装标准和流程,在指定计算机设备上安装正版软件。未经信息技术中心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软件。
第七条 软件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软件使用许可协议和操作手册使用软件,不得超出授权范围使用软件,不得对软件进行破解、复制、传播等侵权行为。部门内部软件使用需做好使用记录,记录软件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目的等信息,便于追溯和管理。
第五章 正版软件升级与维护管理
第八条 信息技术中心及时关注软件供应商发布的软件升级信息,评估升级必要性和兼容性。对于需要升级的软件,制定软件升级计划,经审批后统一组织升级,确保软件功能正常和安全性。软件升级过程中做好数据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第九条 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正版软件日常维护,定期检查软件运行状态,及时处理软件故障。软件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解决软件使用过程中技术问题。建立软件维护记录档案,记录软件维护时间、维护内容、故障原因及解决方法等信息。
第六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条 信息技术中心定期对全校正版软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软件安装与使用是否符合授权范围、是否存在未经授权软件等。
第十一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使用软件行为,责令相关部门或个人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多次违规的部门和个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学校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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